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汉中法律咨询 > 汉中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 土地抵押权的设定算要式行为

土地抵押权的设定算要式行为

张** 陕西-汉中 抵押担保咨询 2020.10.05 01:41:05 477人阅读

土地抵押权的设定算要式行为

其他人都在看:
汉中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汉中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关于土地抵押权的设定算要式行为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设立土地抵押权必须设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并进行土地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我国对土地抵押权登记实行强制登记制度,抵押登记应当作为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当事人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后未办理登记的视为效力未定,效力未定的书面抵押合同,其效力经登记而确定。
第五,土地抵押权具有担保物权的功用和效力,它的目的是通过土地权益归属的变更来实现债权的保障,而不是直接满足对土地的利用需求。因此。它不具有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益。从土地他项权利性质来分,土地抵押权是担保性他项权利,而其他诸如地上权、地役权等均归属于用益性他项权利,这也是土地抵押权不同于其他土地他项权利的重要特征。

2020-10-05 01:43:0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