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丧失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例如工伤痊愈的或者工伤职工死亡、失踪、定残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此外,特别要注意的是,工亡职工的亲属在某些情形下也可能丧失享受有关待遇,如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的子女达到了一定的年龄或就业后,丧失享受抚恤待遇的条件等。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活动来确定。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则会使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同时反映了工伤职工并不愿意接受工伤保险制度提供的帮助。基于此,既然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就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拒绝治疗的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有悖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条“促进职业康复”的宗旨。规定拒绝治疗的工伤职工不得再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是为了促使工伤职工积极接受治疗,尽可能地恢复劳动能力,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而不是一味地消极依靠社会救助。但是,如果确有事实和证据证明这种治疗有害于工伤职工、而不是促进职业康复的,不应排除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是与其具备相应的条件、履行相应的义务相联系的。当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或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其也就失去了享有权利的资格,因而也就应停止其继续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须停止工亡职工直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六)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的。
专业解答已经连续两年缴纳社会保险,在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情况下,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同时满足其他两项要求的,就可以领失业金。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法定条件是,当事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满一年,参保人是非本人意愿中断了就业,类似于被公司辞退或者是公司倒闭,此外,参保人需要到当地的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专业解答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离职以后也不一定就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要想领取失业保险金,除了缴费年限满一年之外,还要求职工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若正常情况下主动离职,就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专业解答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过求职登记的情况下,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我国社会保险一共有5种不同的类型,要想享受相关的社保待遇,条件是不一样的,像是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才能领退休金。
专业解答法律规定的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是,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已经满一年,非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办理过失业登记,并且本人也有求职要求,但是领取失业保险的时间是有限制的,领取失业保险的时间跟参保年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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