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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车祸身亡,法院开庭宣判赔偿金是只判总的赔偿金数额,还是会依据

徐* 四川-雅安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10.04 11:52:42 448人阅读

儿子车祸身亡,法院开庭宣判赔偿金是只判总的赔偿金数额,还是会依据法律,给妻子,父母,子女细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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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车祸出现死亡的情形,就死亡赔偿金而言,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2020-10-04 11:53: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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