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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十五岁孩子可以选择自己生活,父母提供生活费吗

李** 安徽-淮北 离婚咨询 2020.10.04 11:08:03 363人阅读

父母离婚,十五岁孩子可以选择自己生活,父母提供生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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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可以生活。
(A)离婚后,父母双方有平等的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
(B)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考虑。
(C)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的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18周岁以上,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ⅰ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
ⅱ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虽未丧失劳动能力但因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
按照你孩子的情况,可以给他生活费和学费,给他生活。

2020-10-04 11:0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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