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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第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

张* 陕西-宝鸡 其他咨询 2020.10.04 03:57:04 474人阅读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第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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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期限落实拟投入的专用车辆、设备。
原许可机关应当对被许可人落实的专用车辆、设备予以核实,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专用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并在《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注明允许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或者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标注“剧毒”;对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还应当加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被许可人未在承诺期限内落实专用车辆、设备的,原许可机关应当撤销许可决定,并收回已核发的许可证明文件。

2020-10-04 03:5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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