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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姬钉灌固弑改鬼爽邯鲸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例如甲赤手空拳打乙,乙直接掏出一把枪把甲毙了,那么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罪,但量刑上应减轻处罚。综上,您所说的案例中应当区分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您没有给出具体案情),从而分别定论。
2020-10-03 07:19: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