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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条规定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邓** 山西-长治 合同效力咨询 2020.10.01 09:17:54 315人阅读

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条规定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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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因此,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2020-10-01 09:18: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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