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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多谢:我公司在某地租赁了一块土地,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在该土地上建筑了厂房等建筑物建筑物权属应该归谁?
【法律意见】在现行法律制度下,遵循这样的一个原则,“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查封了土地,土地上的房屋是一起查封了的。【法律依据】《土地登记规则(修正)》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一)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二)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三)依法限制土地权利或者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限制土地权利的;(四)法律、法规规定暂缓登记的其他事项。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在现行法律制度下,遵循这样的一个原则,“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查封了土地,土地上的房屋是一起查封了的。【法律依据】《土地登记规则(修正)》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一)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二)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三)依法限制土地权利或者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限制土地权利的;(四)法律、法规规定暂缓登记的其他事项。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而租赁土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依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主体统一和“房地一致”的原则,其所有权归属于该租赁土地使用权人,租期届满而土地使用权期未届满时、收益,但并非土地使用权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仍由作为出租人的土地使用权人继续履行土地承租期间新增建筑物的归属按照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主体统一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仅享有租期内对土地的占有、使用,确定地上建筑物。
专业解答租赁土地期满,地上建筑物归属需依合同规定。若无约定,双方应友好协商,寻求公正互利方案。协商无果,可诉诸司法途径解决。永久性建筑物可依法申请产权证书,租期届满后归出租方所有。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专业解答土地租赁期满后,地面建筑的处理取决于合同条款。若合同无明确规定,需双方协商或诉诸法律。永久性建筑可申请产权证明,但租赁期满后,建筑物归出租人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包含: 当事人姓名住址、土地位置面积质量、流转期限、流转形式、用途、权利义务、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合同终止后地上设施处理、违约责任等九项内容。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地上建筑物如何处理,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律师解析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应该物归原主;如土地上还有附着物自行处理,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处理。在未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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