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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款分配中对己判利息是否一并纳入,在款不够分的情形下

陈* 河北-沧州 个人债务咨询 2020.09.29 09:59:34 310人阅读

法院执行款分配中对己判利息是否一并纳入,在款不够分的情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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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中明确的利息,属于执行范围之内;执行款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所有无优先权的债权,应当按比例受偿。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
1、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2、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3、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2020-09-29 10:0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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