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高人民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
《最高人民案件审限管理规定》
第七条 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视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
第一审或
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2020-09-29 01:01:1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