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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存续期间丈夫一方所借的债务,妻子不知情,况且所借的钱,妻子也没享受过;离婚协议上约定丈夫在外所借的债务都有他一人偿还;这样就没有婚后老婆还款的责任,首先是丈夫同意不用婚后妻子还款!《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时的一切收入视为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也属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不过也有一种情况,如果夫妻一方的当事人,可以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借贷行为个人债务的话,另一方也是不用履行偿还责任的,只是如若出现这种情况,当事人必须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明文件(这个是重点)。
2020-09-28 17:39: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