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第四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第五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常见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这个并不能用一个绝对价格来比较的,这要视乎债券的具体情况才能说明,若债券的其他条件不一样也会影响债券的价格,如票面利率、债券剩余存续期限、还本方式等。对于同一个发行者且债券其他条款一样的情况下,有担保债券比无担保债券的风险要低,那么有担保债券比无担保债券的收益率要低,由于债券收益率与价格成反比的,故此有担保债券会比无担保债券的价格要高;次级债券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债务形式,也就是说这种债券的偿付所具有的优先次序比一般债券务要靠后,故此有担保债券比次级担保债券风险要低,即有担保债券比次级担保债券价格要高。综合上述分析,这三种债券在其他债券条款一样的情况下,其价格由高至低的排序是有担保债券——次级担保债券——无担保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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