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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一儿一女,儿子媳妇没孩子,假如父母不在了,儿子又比媳妇早走,那么请问最终房子归谁所有?房子是父母留下来的
您好,请问父母有遗嘱或者遗赠么如果是有遗嘱或遗赠的话,按照遗嘱或者遗赠上写的来。如果没有的话,是按照法定继承来。父母走的时候,儿子要是已经不在的话,由其女儿和儿媳进行继承。《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如果父母在遗嘱中指明归儿子一个人继承,那么房屋是不会因为继承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如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赠与所取得的财产,但有本法第18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之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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