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根据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定,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但是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应当予以消除,不予处罚。法律依据: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四)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
(七)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九)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2020-09-21 15:03: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