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邯郸法律咨询 > 邯郸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损坏,驾驶人与车辆所有人不是同一人,若起诉,谁是原告?

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损坏,驾驶人与车辆所有人不是同一人,若起诉,谁是原告?

陈** 河北-邯郸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09.20 10:54:26 5379人阅读

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损坏,驾驶人与车辆所有人不是同一人,若起诉,谁是原告?

其他人都在看:
邯郸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车辆所有人是原告,因为案件属于财产损害纠纷,只有车辆所有人才有权利向致害人主张权利,驾驶人无论在事故中是否具有过错,都不是财产损害案件的原告。向时,车辆所有人必须提交车辆行驶证,证明自己是车辆的所有者,才能作为原告提讼,才案件的适格原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2020-09-20 10:55:2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