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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何** 辽宁-辽阳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9.19 04:51:10 332人阅读

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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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020-09-19 04:52:1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行政诉讼明显不当如何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新《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人民应当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对于什么是“明显不当”,学术界及司法实务界理解多不一致。
有一种观点认为“明显不当”是指行政行为不与法律文字规定相抵触但不符合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侧重于从客观结果上考察行政行为。在审查标准上,“明显不当”主要是指行政行为不符合比例原则、违反平等原则或缺乏正当程序。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信息公开案件中均存在一些典型的“明显不当”行政行为。在认定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后,应当运用撤销、确认违法、判令履职、判令给付、判决变更、责令补救或赔偿等裁判方式,向行政相对人提供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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