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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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房屋出租不是主营业务,减除成本1、按照租金收入交纳5%的营业税,按照33%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年利润没有达到10万元以上;4、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所记载的租金的金额交纳千分之一的印花税,租金收入减成本;县城、镇的;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适用税率为1%。3、按营业税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房屋出租如果是主营业务;2,适用税率为5%、费用、税金后的利润记入其他业务利润、按营业税的7%(或5%,还应按照33%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1%)缴纳城建税;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5、费用、税收(以上列举的几种税)后有利润
2020-09-18 12:18:5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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