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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代建临建设施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照11%一次性抵扣对吗

苟** 辽宁-鞍山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9.18 11:28:11 328人阅读

委托他人代建临建设施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照11%一次性抵扣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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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第二条明确了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或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什么情况下需要分2年抵扣,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分2年抵扣。以下是国家税务总局对不需要分2年抵扣的解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2016.5.1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5.1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岁哦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
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发生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鞥。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不需要分2年抵扣的不动产(可一次性全额扣除)
1、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工厂购买的厂房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楼盘,虽然同属于不动产,但在进项税额的抵扣上应区别对待。前者属于可以为企业长期创造价值、长期保持原有形态的实物资产;而后者在实质上则属于企业生产出来用于销售的产品,属性不同,对后者施行分年抵扣显然不合适,允许其一次性抵扣。
2、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融资租入形式取得不动产,其支付的租金一般情况下均是分期支付的,因此租金对应的进项税也是分期抵扣的,没有必要再对每期取得的租金进项分2年抵扣,因此,允许一次性全额扣除。
3、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为了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建筑企业大多需要在施工现场建设一些临时性的简易设施,比如工棚、物料库、现场办公房等。临时设施虽然也属于不动产的范畴,但存续时间短,施工结束后即要拆除清理,其性质与生产过程中的中间投入物更为接近,因此,对于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允许一次性抵扣。来源于网络

2020-09-18 11:2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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