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要求对方返还欠款。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合同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交付借款时生效;对方向您借款,如果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到期后您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时间的,您可以随时要求其返款,但需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因此,对方应该根据约定按时还款。
2、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你们没有约定借款期限,从你催告之后对方不还之日起计算。因此,建议您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免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可通过借条、借据及收条予以证明;
2、借款已经交付给对方的事实,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如果催要还款,建议注意收集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予以证明。
老板不发工资,应当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报警警察是不管的,这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范围。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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