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我和老公已结婚3年多,自己未上班一直在家带小孩,最近刚买了套二手房,交了个首付(其中有一部分钱也是他从朋友借的),由于我没工作,银行贷款和房产证只能写老公一人名字,请问新婚姻法后像我这种情况还属于共同财产吗?谢谢!
律师解答:
您好,婚姻存续期间收入和房产,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夫妻仅一方具有北京户籍,购买房产时的产权归属问题在处理房屋所有权问题时需明确,户口并非决定性因素,因此,任何持有人都有权要求将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所有者姓名填写为两人。值得注意的是,此种情况下购买房屋通常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而使得该房产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即便产权证上仅出现了配偶一方的名字,亦无法改变这一事实:即该所房屋已然构成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离婚期间房产归属复杂: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其子女名下的视为个人财产;父母共同出资按比例分割;婚前一方全款或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归属协商决定;抵押贷款房产需细致处理;一般均衡分割,但赠与未过户仍归赠与者;父母以孩子名义购房,离婚时通常不作为共同财产;投资款项视作债权。
专业解答婚后购房,无明确协议注明归属,无论房产证上只有哪一方名字,如无父母明确出资约定,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出资,房产视为按出资比例共有,除非另有说明。但若父母以个人名义为子女购房并明确规定产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关于房屋所有权的问题,我们应依据房产证书上的姓名为准。在判断房屋产权时,只需关注房产证书上的记录,而不必考虑土地使用证的情况。如需确认房屋产权,您只需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阅房产证书。如果房产证书上登记的所有权人为个人或机构,则该房产即为其所有。因此,房产证书是判断房屋产权归属的重要依据。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对于婚前购置的房产,若双方共同参与购买并承担债务,通常视为共同财产。但实际情况需考虑出资比例、还款情况等因素。如有书面协议,按协议处理;若无或协议不清,可能需要法律手段解决。建议寻求律师协助,明确产权归属,避免未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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