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分取红利的权利,
4.剩余财产分配权,
5.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6.增资优先认购权,
7.转让出资权,
8.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权,
9.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
其中,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等身份性质的权利主要依据股东资格取得和享有,与实际出资无关。但是与股东投资行为相关的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直接涉及公司的财产权,需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
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虽然名义上取得了股东资格,但由于其没有实施真实的投资行为,不仅没有使公司以其资本进行经营产生利润,也没有以其投资承担公司经营风险。因此,基于公平原则,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享有上述按出资比例确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在没有补足应缴出资款之前,应当对其相应的股东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加以限制。
专业解答是的,表决权系基于股东地位而从股东权中涌流出来的一种权能,除非依据法律规定,不容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
专业解答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专业解答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按约应该依法缴纳认缴的出资,同时享有公司实际股东的分红权利及其他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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