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变更回家路线,途中遇车祸算工伤吗问:上个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我上完班骑自行车回家,正好碰到一位同事让我捎他一程。于是我就走另一条路,把他送到后,我就独自往家赶。在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侧面来的一辆小面包车相撞,我的胳膊和头部受伤住院了。我向单位提出工伤申请,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用,但单位说我下班没有按时回家,却绕远路送他人,不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从而拒付医疗费用。请问律师,单位的这种说法有依据吗下班搭载同事变更回家路线遇车祸真的不算工伤吗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职工在正常下班后回家途中顺路搭载同事相应变更原来回家路线,延长相应回家时间,未违反常理,符合工友之间相互协助、关爱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属于适当增加回家时间、变更回家路线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范畴,事由合理。你在送完同事后继续返家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它相关法规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上遭遇机动车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判断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应当考虑适当增减时间和变更路线是否存在合理的事由及原因,即是否存在符合常理的情形以及适当变更路线、增减时间与遭遇机动车事故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而非机械、精确地理解上下班时间和路线。你正常下班后回家途中,顺路搭载同事相应变更原来回家路线,延长相应回家时间,未违反常理,符合工友之间相互协助、关爱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且下班送同事与你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之间不存在必然的直接因果关系,属于适当增加回家时间、变更回家路线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范畴,事由合理,故你在同事中途下车后继续返家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0-09-15 19:44:31 回复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偏离最佳上班路线遇车祸受伤是否是工伤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偏离最佳上班路线遇车祸受伤是不是工伤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根据《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规定请假也是职工的义务,从广义上讲,也属职工向单位提供义务的范畴,所以属于工伤范畴。
律师解析 偏离最佳上班路线遇车祸受伤,但仍然是在合理路线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合理路线包括: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其他。
律师解析 可以。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律师解析 偏离最佳上班路线遇车祸受伤,但仍然是在合理路线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合理路线包括: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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