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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照什么标准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

王** 广东-中山 工伤纠纷咨询 2020.09.12 06:23:15 428人阅读

用人单位按照什么标准缴纳职工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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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劳动。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以下待遇、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享受以下待遇,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难以安排工作的,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标准为,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条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自治区,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标准为。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享受以下待遇、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标准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标准为,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聘用合同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退出工作岗位、六级伤残的。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自治区: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配偶每月40%,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供养亲属抚恤金

2020-09-12 06:24:15 回复

社保法规定是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实践中是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还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缴存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限为广州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倍,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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