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朋友借钱不还,要是借条丢失还可以吗
借贷关系没有借条,并不妨碍。一般来讲,只需要满足条件就可以了,借条作为其中的证据,是不影响的,但是可能对最后的判决产生影响。
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借条无关
1、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的条件
(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 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在审查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无关。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原告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主管,人民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管辖。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大家已经比较清楚,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当事人也是可以向的,此时即使没有借条,也不影响,只不过可能对最后的判决有所影响,因此当事人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专业解答你可别老是想着法子地去催要朋友借的钱我告诉你,这事儿你就直接去找人民法院,然后把你自己的诉求写下来给他们看。要是实在手头紧,写字儿费劲,也没事儿,你直接口头跟人家说也是一样,法院会给你录下来的,并且把这个事情告诉你朋友那边的人。不过,这个过程里,法院觉得你们之间的问题也许能通过调解解决的话,那他们是可以试一试的。但你要是硬气地说“我不愿意”,那调解就没戏了,案件还是得按规矩老老实实办下去。
专业解答如果说好朋友借了你的钱却迟迟不还,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别担心,你可以利用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就是根据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你可以把你的诉求提交给当地的人民法院,然后递交一份起诉状就行。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己写起诉状有点儿困难的话,也可以选择口头起诉,让法院的工作人员帮你记录下来,然后再告诉他们你的诉求就好了。
专业解答若遇到好友借款却迟迟未予归还且其本人已经逃避消失不见的情况,您完全有权利诉诸于人民法院,依法请求借款人履行偿还欠款之义务。若您的好友在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文书后依旧无视还款责任,那么您便可向相应的人民法院申请实施强制执行程序。届时,人民法院将会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进行强制执行,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和保护。
专业解答当面对朋友之间借款却迟迟未归还这一问题时,我们应首要做的就是仔细查阅当初借款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若协议中有明确清晰的还款期限规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贷款人即借款人须严格按照此规定的期限来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若借款人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则需依照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按照约定或者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专业解答如若贵友因经济周转困境而借款未获归还且神秘失踪之时,您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诉诸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诉状。倘若面对撰写诉状的困扰,您同样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口头申诉,法院将详细记录此事项,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民事纠纷过程中,若情况适宜进行调解,法院将会首先尝试调解,除非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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