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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出租人的异议权和同意转租的推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而不反对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两个规则:
第
一,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的事实,承租人构成擅自转租,司法解释规定了六个月的异议期限,在六个月内,出租人发现转租的事实,可以提出异议。该异议权是形成权,一经提出异议,转租就无效。六个月期限是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
第
二,超出六个月异议期,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推定出租人同意转租,转租合同有效,出租人应当认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的效力。
2020-09-08 17:1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