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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O5年服刑,18年刑满释放,当时判有罚金和退赃,现在会继续追缴吗?
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还需要交纳罚金的,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执行,如果当事人不交纳的,可能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在异地的,第一审人民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人民代为执行。第十一条 自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第二日起,人民对于没有法定减免事由不缴纳罚金的,应当强制其缴纳。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已被扣押、冻结财产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是:会随时追缴的。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有以下几种罚款缴纳方法:1、限期一次缴纳。2、限期分期缴纳。3、强制缴纳。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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