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对象: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职工、女失业人员、男职工配偶、盐城市区(含市直、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待遇的享受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满10个月的各项待遇全额享受。
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按照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引流产或生育的。
3、盐城市区(含市直、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满1年且连续缴费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费用。其中,住院分娩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70%;产前检查费纳入门诊统筹补偿。报销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的复印件、《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发票(产检及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男职工配偶生育从男方报销,必须符合男方配偶没有就业、未参加任何社保、未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才可以享受男职工配偶剩余的医疗费用。因此,您妻子生育费用从医疗保险报销,建议您及时携带相关材料到您妻子参保区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报销。您若仍有疑问,请您具体咨询参保区医保中心。市直医疗保险基金中心:建军中路258号,亭湖区医疗保险基金中心:青年东路53号,盐都区医疗保险基金中心:世纪大道西1188号,开发区医疗保险基金中心:华山路与嫩江路交界处,城南新区社会保障中心:人民南路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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