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向谁追偿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可依法追偿: 第
一、追偿对象:
1、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破产的,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申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第
二、追偿的数额:
1、在保证范围内,保证人承担了多大的保证责任,就有权追偿多大数额;
2、保证人自履行保证责任,即:不援用债务人的抗辩权或者超出债务人的数额承担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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