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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老公过世三年了。现在公公婆婆要先继承再放弃,然后过户到我儿子名下,要办什么手续啊?

刘** 江西-南昌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8.29 05:21:31 374人阅读

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老公过世三年了。现在公公婆婆要先继承再放弃,然后过户到我儿子名下,要办什么手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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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实际取得后,继承人做出放弃继承权的决定,其行为是对财产的处分行为,实质上属于对继承所得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行为。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婚姻法》也已作出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物权法》规定的因继承取得的物权,是从继承开始时其继承的财产即归夫妻共同所有了。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取得的财产所有权,虽然并未实际占有该财产,但该财产仍应认定为夫妻所得的财产。除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属夫妻个人专有财产外,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征得配偶同意,其应征得配偶同意的缘由系法律设定使然,即由夫妻财产共有所决定为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因此,单方放弃行为实际构成了对夫妻另一方财产权的侵害。除法定、约定或经另一方追认的。依照《民法通则》、《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的,一般应认定无效。因此,对单方处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行为,另一方申请无效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2020-08-29 05:23: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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