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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35岁。未结婚。父母都是65岁。没有

ask****127 广东-肇庆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8.26 09:03:55 353人阅读

死者35岁。未结婚。父母都是65岁。没有劳动合同。雇主关系。20020年7月25号中午,没有任何防晒醋之下做工到下午四点钟左右中暑。经过八小时抢救。到次日凌晨死亡,死者是低保,法院判了,雇主没有钱,也没有不动财产,怎么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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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32813条

你好,你可以简单的诉说您的诉求

2020-08-26 09:10:45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67357条

你好,判决书是怎么样的呢?

2020-08-26 09:27:35 回复

一个人。交通肇事罪,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划分责任了。民事部分赔偿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事故财产直接损失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市被抚养人生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18岁-被抚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被抚养人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18岁-被抚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义务的人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被抚养人生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20年)÷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被抚养人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20年)÷扶养义务的人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被抚养人生活费=÷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被抚养人生活费=÷扶养义务的人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被抚养人生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5年)÷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5年)÷扶养义务的人数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精神损害赔偿是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等无形损害,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形式的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由于该项目的标准没有有效力的法律法规予以确定,故可根据司法实践中的审判标准,适当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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