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大足区法律咨询 > 大足区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在刑事诉讼中,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中,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吴** 重庆-大足区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8.25 18:27:59 439人阅读

刑事诉讼中,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大足区律师 行政类律师 大足区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针对您的在刑事诉讼中,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二)《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以上人员应当申请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因此,曾经担任过该案某一审判阶段审判工作人员不能再次担任该案的审判工作,也应当回避。而且根据有关司法精神,曾经担任过本案侦查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本案的、审判工作,曾经担任过本案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担任本案的审判工作。
对于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2020-08-25 18:28:5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