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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钢板要一年后才能拆除,请问什么时候能做伤残鉴定

董* 山西-朔州 人身侵权咨询 2020.08.25 00:04:43 315人阅读

但钢板要一年后才能拆除,请问什么时候能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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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伤检(司法、民政、保险...)都必须遵循“愈后伤检”原则,就是等到伤者痊愈后。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正确评估是否致残和确切伤害后果、以及全部治疗费用的结算。据此,你必须等到拆钉手术后,复检伤口愈合后。如果,没有落下后遗症,只会对你所受伤情等级(轻微伤、轻伤、重伤)鉴定,而没有必要做残疾鉴定(因为你根本没有残疾)。如果有后遗症(视力下降、失明、外观损毁、功能丧失)才可能鉴定伤残等级。唉!记住,没有残疾不要为了免费去公园、乘车等小利搞个残疾证明,会影响你未来工作、婚姻...不值得,对不对祝你康复。查理杨大叔

2020-08-25 00:06:4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十级。  评级程序:  通过以下程序才能确定你的伤残等级: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害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级(100)到第级(10),每级相差10.  办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伤残鉴定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或者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不管是赔偿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不能消极等待,积极接受鉴定结果,如果觉得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申请重新鉴定。这有两种方式一是在诉讼鉴定结论是证据一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二是当事人提起重新鉴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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