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内江法律咨询 > 内江施工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第66条规定原文内容?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第66条规定原文内容?

肖* 四川-内江 施工合同纠纷咨询 2020.08.24 06:15:24 445人阅读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第66条规定原文内容?

其他人都在看:
内江律师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内江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与有效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擅自修改设计,偷工减料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020-08-24 06:17:2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建设工程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