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未完工合同被确认无效怎么办
若工程未完工合同被确认无效,首先应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已完成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可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比如,合同约定固定总价,即便合同无效,已完合格工程部分可按此总价相应比例折价补偿。
若工程质量不合格,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同时,双方应按过错承担各自责任。比如,因发包人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发包人可能要承担更多损失赔偿责任。
此外,对于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如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等,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总之,要综合考量工程实际情况及双方过错来妥善处理。
二、工程未完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结算如何处理
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未完工但质量合格,承包人可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若质量经修复后合格,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则无权请求折价补偿。
实践中,双方可先协商确定工程款结算金额。协商不成,可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若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还可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工程价款。此外,若一方对合同无效有过错,需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三、工程未完工合同无效工人工资结算怎处理
工程未完工且合同无效时,工人工资结算可按以下方式处理。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或部分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承包人应支付工人工资。若工程质量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法院不予支持。
工人可向承包人主张工资,若承包人不支付,工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承包人支付工资。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工人可在发包人欠付范围内主张权利。同时,工人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事实和工资数额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
当工程未完工合同被确认无效时,除了要面对合同本身效力丧失的情况,还会衍生出一系列相关问题。比如已完成工程部分的质量验收如何进行,若质量不达标又该如何处理。此外,对于已投入的工程款项,包括材料采购、人工费用等,该如何结算和返还也是关键。同时,因合同无效导致的工期延误、损失赔偿等责任如何划分也需要明确。若你对工程未完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这些后续问题存在疑问,或者不知道如何妥善处理,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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