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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辜* 辽宁-抚顺 股权咨询 2020.08.23 19:16:13 16505人阅读

为什么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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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该股权可能享有的未分配的利润还没有实际分配给投资方,所以不可以减去。投资撤回是要按照未分配利润中投资者享有的部分确认股息红利所得,此所得是免税收入。
投资方如果按照权益法记账,被投资企业有可分配净利润时,投资方将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但这部分增加的价值不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收入的抵减项,因为不是税法上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需要缴纳所得税。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也就是说,虽然体现在留存收益中的税后利润一般为免税收入,但如果不进行分配而随着股权一并转让的,不视为免税收入处理。

2020-08-23 19:18: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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