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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怎样查询自己婚姻状况谢谢

151****3806 四川-自贡 其他咨询 2020.08.20 22:28:33 471人阅读

你好,请问怎样查询自己婚姻状况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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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查不了,只有她本人可以查,她带身份证到她户籍地的民政局或者她结婚时办结婚证的民政局可以查。
    可以查看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但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不太准确。
    如果你是准备和她结婚,你们带各自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一起到你或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证就行了,她是否已经结婚,你无权查,但民政局可以查1,如果她有过结婚记录,现在没有离婚证或1离婚判决书,民政局不会再给她半3结婚证。

2020-08-20 22:48:33 回复

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当事人之间不成立婚姻关系,解除同居关系时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与实际不符,可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无婚姻记录证明,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本的婚姻状况内容。同居时期生育的子女如何归属依据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在我国,婚姻法已经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视同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相同的权益保护。也就是说男女同居期间生育的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的归属是和婚生子女适用同样的法律规定。同居时期的财产如何处置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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