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是否说明承租人就无权转租呢?法律如此规定其本意是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的情况下,赋予出租人享有解除合同选择权。为了防止承租人利用租赁物转租渔利,侵害出租人的财产权利。订立租赁合同转移的是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目的也是为了使用、收益,所以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取得租赁物后,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租人不得进行不当干涉。但转租即收益权必须事先约定。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不得以承租人未经其同意为由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2020-08-18 19:01:48 回复专业解答二房东不退我房租报警是有用的,可以报警后由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处理,并且对于涉及到二房东存在诈骗行为的,达到立案标准的还可以进行立案侦查,未达到立案标准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专业解答二房东欺骗我们是房东租房的,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处理,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提起诉讼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下二房东必须获得房东的同意才可以进行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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