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开车和别人撞车,我弟弟负70% 的责任,另一方负30%的责任。 对方开的车有商业保险和交强险,我弟弟开的车只有交强险。 现在双方车都需要修理,总得修理费的话,是5万。 我是想问,理赔的时候,可以先扣除对方商业保险可以赔的钱么?扣除了之后再双方按比例分担。 还是说只能按总额五万元直接按比例算呢?
兄弟,保险公司不是傻子。交通事故是互赔的,你修他的车,花费自己这边承担70%,他修你的车,他承担30%的费用。交强险的财产限额是2000元,不分责任,也就是说,你们没有商业险,超过两千的部分,自己承担。
2020-08-18 18:39:4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