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日喀则法律咨询 > 日喀则经营管理法律咨询 >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有哪些?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有哪些?

袁** 西藏-日喀则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8.18 11:56:42 470人阅读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有哪些?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日喀则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日喀则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视不同情况,合伙人分别负有以下有关义务:

1)受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依照约定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者除外;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另外,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代表企业履行法律赋予合伙企业的下列义务:(
1)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2)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3)合伙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020-08-18 11:57:42 回复

律师回答: ①合伙事务执行人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③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④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六十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 第二章 第一节至 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第六十三条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 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第六十七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第六十八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视不同情况,合伙人分别负有以下有关义务:

1)受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依照约定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者除外;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另外,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代表企业履行法律赋予合伙企业的下列义务:(
1)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2)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3)合伙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视不同情况,合伙人分别负有以下有关义务:

1)受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依照约定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者除外;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另外,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代表企业履行法律赋予合伙企业的下列义务:(
1)合伙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2)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3)合伙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除权日是什么意思
37386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除权日是什么的一些知识,更多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例如股权除权日是什么,什么是股票除权日,股权除权日是什么?以及分红除权日是什么等知识,快来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除权
23243人阅读

除权是股票的发行公司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作出的,那么股份的除权除息是如何定义的呢,股票除权究竟指的是什么,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公司法中的规定有哪些,以及除息除权的具体内容等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改制
8309人阅读

在公司、企业的发展和经营过程中,由于一些原因可能需要进行企业改制,那么企业改制究竟是指什么呢,企业改制法律意见书内容有哪些,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规定是什么,以及企业改制房产营业税规定有哪些呢?

信用证办理流程
17747人阅读

信用证在公司进行过程中有可能使用,那么究竟什么是信用证,信用证的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为您介绍代理公司信用证流程是什么,国际信用证流程是什么,信用证诈骗的处罚规定有哪些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投融资体制改革
25759人阅读

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实施都有哪些指导性政策规定呢,这些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那么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有哪些,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是什么,投融资体制改革是什么?以及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