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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要拆迁还田!拆迁方没有政府公告!

136****6707 湖北-武汉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8.17 11:53:17 418人阅读

农村房屋要拆迁还田!拆迁方没有政府公告!楼房86年建!当时楼梯在外面,1999年加墙加顶!用的石棉瓦!现在只算一半面积,并且楼房都会有上下走楼!二楼只算一半面积!楼下算地坪!这合理吗!地址是武汉市东西湖三环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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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方便详细说一下,具体的情况是什么吗?

2020-08-17 14:51:17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38285条

诉求是

2020-08-19 11:10:42 回复

您好,关于政府下发了拆迁公告的房屋能过户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拆迁公告是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拆迁申请、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向被拆迁人宣布拆迁决定的一种方式。  拆迁公告,一经发出,就要产生巨大的影响,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1、自公告确定的拆迁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各公民、法人或其他单位分别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丧失,收归为国有,并同时交付给拆迁人享有。虽在拆迁公告前,拆迁人已经取得公告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未直接实现对土地的控制和支配。一旦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出拆迁公告,拆迁人就实际地成为国有土地使用的享有者。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的一切房屋、附着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受到限制,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租赁房屋。  
3、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拆迁人享有要求拆迁人进行补偿和安置的权利,而拆迁人负有此义务。  
4、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拆迁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其他附着物。未开工的项目,不得开工;正在开工的项目,应立即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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