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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重大过过错的员工死亡,单位能否向其配偶追偿

唐** 四川-内江 离婚咨询 2020.08.15 21:32:02 412人阅读

负有重大过过错的员工死亡,单位能否向其配偶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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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可以,  
1,负有重大过错的员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是赔偿的主体是,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而不是配偶;  
2,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由于劳动者操作失误造成的,才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造成的失误,不影响其死亡后的待遇享受,企业应根据员工的死亡时间来确定职工是否因工死亡,并给付其家属相应的死亡待遇。  
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20-08-15 21:34:02 回复

  
一,不可以,  
1,负有重大过错的员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是赔偿的主体是,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而不是配偶;  
2,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由于劳动者操作失误造成的,才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造成的失误,不影响其死亡后的待遇享受,企业应根据员工的死亡时间来确定职工是否因工死亡,并给付其家属相应的死亡待遇。  
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不可以,  
1,负有重大过错的员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是赔偿的主体是,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而不是配偶;  
2,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由于劳动者操作失误造成的,才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造成的失误,不影响其死亡后的待遇享受,企业应根据员工的死亡时间来确定职工是否因工死亡,并给付其家属相应的死亡待遇。  
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首先,工伤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2.原则是,首先将属于用于丧葬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扣除,再扣除应当属于个人所有的抚养费部分,剩余的死亡赔偿金部分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同时,要根据继承法的遗产处理原则,对生活有困难的残疾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生活的法定继承人要予以照顾。
3.工亡职工的父母、妻子、子女同为
第一顺位继承人,应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如死者父母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话,再分配上还应多分!
4.相关法律条文:《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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