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 > 医疗保险纠纷法律咨询 > 北京的刚确诊肺癌,门诊看病如何提高额度?

北京的刚确诊肺癌,门诊看病如何提高额度?

135****7656 北京 医疗保险纠纷咨询 2020.08.07 21:19:16 447人阅读

北京的刚确诊肺癌,门诊看病如何提高额度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全国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全国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你用的是什么银行的信用卡呢我用的是建行信用卡,以建做法例吧。信用卡每个月有一个固定的账单日,账单日后的20天是最后还钱日,最后还钱日前按照账单金额全部还钱,消费享受免息期。如果无按时全部还钱,消费不享受免息期,银行会从你消费入账日起按天百般之五全部计收息金。举个例子,假设你的账单日是7号。56消费入账,57算账,527是最后还钱日,你能够享受21天的免息期。58消费入账,67算账,627是最后还钱日,你能够享受50天的免息期。所以很明显,账单日后的消费享受到的免息期更长。

2020-08-07 21:28:16 回复

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并细分为甲等和乙等,具体如下: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注:病人因病情重笃或疾病晚期衰竭濒临死亡,而行为人虽有过失,但属偶合因素者,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不可以补办。  当事人住院发票,是当事人住院治疗,医疗机构收取费用时开具的收费凭证。住院发票由财政部门与卫生部门统一制定,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一票一用,即使作废也必须各联俱在,具有唯一性。因此,丢失了的发票,是不可以补办的,但可以复印,经医疗机构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不过,在一些保险机构,可能不会单凭复印的票据支付理赔。  财政部卫生部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财综201273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务员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薪水规则改革后,国家公务员实行职务级薪水制。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发办法是:职务薪水、级别薪水按肯定比例计发,基础薪水、工龄薪水均按原薪水的100%计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准的不断提高,国家公务员基本退休金也应适时调整。其调节办法是:在国家统一调整生活必要品价格时,退休公务员可按任职国家公务员并入基础薪水的补贴数额增加退休金;任职国家公务员根据公司相当人员的薪水水准和物价变动指数调整薪水准则时,退休公务员可按调整薪水准则的幅度度相应提高基本退休金准则。
(2)地区津贴。1993年薪水规则改革方案实施后,各地将建立新的地区津贴规则。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享受原单位所在地同职级任职人员的地区津贴。
(3)物价、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公务员退休生活待遇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医疗机构
30692人阅读

说到医疗机构,顾名思义就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可以治病救人的机构的总称,不过要想成立医疗机构,还必须要符合相应的标准才行,那么大家知道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吗,我国对于其规定又有哪些呢?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营利性医疗机构
26329人阅读

医疗机构可以分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我国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因此如果要想成立营利性医疗机构,那么提前来了解一下它的税收问题就非常的重要,那么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是什么呢?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131240人阅读

医疗机构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之分,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很多人在面对医疗机构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区分医疗机构是否属于非营利性,那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怎样的呢?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解答。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369051人阅读

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医生一定要尽快对其进行处理并且安抚家属,这些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都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大家知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吗?律图小编为您做了介绍,帮助大家做一个了解。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