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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在大连买房,大连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王** 河南-开封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8.07 14:05:25 434人阅读

大学毕业后我根据老师的介绍去了某公司上班,到现在已经3年了。和同事、上司们都相处的很好,其中印象最深的一个女上司。她很爱旅游,一放假就会到处玩,也会叫我们一起去玩。去年她去了大连,结果太喜欢了决定辞职到那边买房找工作,大连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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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方透过代理与卖方议价及洽谈各项条款;
2、签订临时买卖合约,支付细订(一般为楼价之3-5%);
3、签订临时合约后14天内,买卖双方签署正式买卖合约,买方付予卖方大订,一般为楼价之10%减去细订已付的数目后所得的余数,便是应缴付之大订。细订加上大订,通常是楼价的一成;
4、打厘印、缴付印花税及于土地注册处登记合约;
5、买卖双方协议正式完成交易日期 (正常签署正式买卖合约后一个月内);
6、买方律师审核业权;
7、买方律师草拟楼契,由卖方律师审核确保无误;
8、成交前一日,买方前往单位验楼,查看一切是否妥当;
9、正式完成交易日;
10、买卖双方签署楼契,买方律师将楼价余数交给卖方律师,卖方将物业交吉及交还单位钥匙予买方(交吉日期不定,可由双方协议);1
1、打厘印及于土地注册处登记该楼契;1
2、完成交易。

2020-08-07 14:09: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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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交易流程:
1、签订《买卖合同》、《房屋交易保障合同》;
2、购房资质核验、房源核验;
3、资金监管协议
全款:房款资金监管——缴税过户——领取产权证
商业贷款:房屋评估——贷款银行面签——首付款资金监管——银行批贷——缴税过户——领取产权证——办理抵押登记——银行放款
公积金:房屋评估——公积金面签初审——首付款资金监管——银行批准贷款——银行放款——缴税过户——办理抵押登记——领产权证

2020-08-07 14:07:25 回复

二手房交易流程有哪些?
1、如果买卖双方有初步看房意愿,卖方买方看房。
2、看过房屋之后,如双方决定进行交易,再进行下一步的沟通,双方在协商好房产交易的相关事情之后,就可以草拟一份购房合同去复印社打印出来,应该是一式三份的合同,因为双方要留根,房管局还要备案。

3、双方就合同的内容没有异议,签订合同以后,购买房屋的买家需要支付一定的定金以及一部分房款。
4、选择交易的地点需注意,是在公共区域还是在私人空间,这里面是很有学问的。在公共区域对于双方的交易更加安全些,在私人空间因为没有中介的见证与监护,是没有安全感可言的,建议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不要一个人去,要有其他人陪同。
5、缴纳完部分房款与定金之后,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登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6、再到税务部门缴纳因为房产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的条件要申请,而不是告知符合条件就可以的。
7、房产交易的手续办理完之后就是领取新的房产证,同时也要将没有支付完的剩余房款交齐,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之前支付完毕。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
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件重复规定,这使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条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未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达到法定投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均认为无效,将发生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设定转让条件的目的一是确保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性,二是防止囤积土地和炒买炒卖行为。1995年5月6日《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范国有土地的交易活动,制止炒卖土地的内容同样是这一立法目的的考虑。
二、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
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即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国有土地,开发用地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个:
第一是通过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和挂牌的形式出让取得;
第二是从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开发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处转让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或者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包括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两种情况,其中通过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取得开发用地由于更能体现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灵活灵敏的特点,在房地产开发中逐渐成为房地产商“拿地”的普遍方法。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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