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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逾期产生的滞纳金属于强制措施的吗?

王** 河北-衡水 强制措施咨询 2020.08.07 12:10:40 429人阅读

舅舅最近遇到一件麻烦事,最近买了一套房子,因为一时资金周转不了,把付房款的钱用了,现在房子交款时间已经过了,产生了滞纳金,问滞纳金属于强制措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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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题所述是不对的;
2、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其目的是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防止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以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3、加收滞纳金,则属于对纳税期之后,由于纳税人未按时依法申报或虽已按时申报但未将税款按时清缴入库,而采取的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加收的滞纳金;
4、由此可见,如题的说法是不对的。

2020-08-07 12:2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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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算,行政强制措施的执行要走法定程序的。也不是税务行政处罚,与上同理。滞纳金的性质问题,业内也很纠结。

2020-08-07 12:1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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