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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公安局举报他人高利转货,给立案吗

ask****892 黑龙江-大庆 刑事立案咨询 2020.08.06 23:46:54 430人阅读

我去公安局举报他人高利转货,给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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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22288条

你好,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直接拨打110报警解决。

2020-08-09 13:19:3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安局违法不立案怎样投诉 如果有证据受到犯罪嫌疑人的侵害,报案后不立案侦办,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申诉。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救济程序 1、申请复议 即反驳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再次要求公安机关予以立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况向检察院反映,要求检察院出面责成公安机关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3、自己到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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