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同事前几天因为家里人拿钱让他去购买一套房子,因为他没有时间自己去看,就先了一中介然后觉得房子不错,所以在中介购房付首付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您好,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a、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表示开发商是否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b、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
c、注意合同条款中双当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力与义务是否对等,如发现条件不对等的可提出意见。
d、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暂测面积和实测面积如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条款。
e、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f、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企业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g、为了防止开发企业将不可售的房产再出售,在签合同时,可到房管局交易所查询房产是否可售。 降低首付,虽然暂时起到缓解购房者资金压力的作用,但在短时间内消费者不仅要偿还开发商垫付的剩余首付款,同时还要偿还银行按揭贷款。购房者的负担不但没有减轻,相反还款压力更大。这种方式对收入稳定,但积蓄不多,的确需要置业的年轻人帮助较大。而对于经济收入不稳定或经济实力较差的消费者来说,面对低首付的诱惑,不仅要在购房前做好预算,而且还要考虑自己今后是否有能力承担首期款和银行按揭贷款的双重压力。 而根据购房者与开发商的协议规定,假如购房者超过了规定的时间还未能偿还,可能面临着违约的风险,进而使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若出现这种情况,根据协议规定,在交房时,开发商有权利收回房子,而且购房者也无法取回已经付给开发商的购房首付款。对此,需要酌情考虑以后的偿还能力。
1、买房的时候,为了防控法律风险最好的方式便是“细看合同,慎签字”。目前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购房合同”)是经过国家与各省的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格式合同,但同时开发商也会要求在购房合同空白的地方或者直接在购房合同之外签订补充条款。
2、这种补充条款一般涉及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免赔责任、面积误差过大在哪些情况下免赔,开发商宣传与实际不符的免赔等,这些条款都会严重削减购房人的权利,免除开发商的义务。所以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浏览各项条款,尤其对合同中手写的部分更是要打起注意力明辨该不该签。
3、近些年来,由于主张“格式合同开发商未尽明示义务而补充协议无效”的呼声越来越强,开发商通常会在补充协议后要求购房者手抄一段文字,而这段文字无非表达“购房者已经自己独立阅读完整篇合同且未提出异议”。这个时候,购房者切忌不看内容在销售人员的催促下进行手抄,一定要在仔细阅读了整个合同及补充条款后再签字。
4、其实生活中,要签合同的事情很多,找工作、租房子、买房子、生意来往合作等等都有签合同的必经环节。所以不管是签什么合同,都要擦亮你的“火眼金睛”,看清楚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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