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 > 办案流程法律咨询 > 一审判决不满意,提出上诉,到二审判决的时间是多久?

一审判决不满意,提出上诉,到二审判决的时间是多久?

ask****420 上海 办案流程咨询 2020.08.01 10:23:02 371人阅读

一审判决不满意,提出上诉,到二审判决的时间是多久

其他人都在看:
全国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全国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上海-徐汇区 咨询解答:40809条

二审判决的审限一般是三个月,但由于案情的难易程度不一,可能会增加或减少,

2020-08-01 21:13:28 回复
咨询我
1522198581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杨浦区 咨询解答:26989条

您好,具体情况我想要了解一下希望可以帮到您我们详谈可以吗,我们详细的谈

2020-08-01 10:33:07 回复
地区:上海-黄浦区 咨询解答:34082条

请问具体什么案情?具体可来电咨询或携带材料来所面谈

2020-08-01 22:16:34 回复
地区:上海- 咨询解答:26944条

具体是什么情况的,是在什么地方的,这个要看情况的了

2020-08-01 14:13:29 回复
地区:上海-徐汇区 咨询解答:8030条

那里的案子?具体情况进一步沟通后再确认法律意见

2020-08-01 12:04:53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411条

民事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判决书正文的最后三行一般会写的

2020-08-01 11:17:10 回复
地区:上海-普陀区 咨询解答:44528条

三个月时间,三个月时间,三个月时间,三个月时间,

2020-08-01 10:38:10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27433条

二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我们。

2020-08-01 10:37:49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13898条

你好,您说明具体情况,律师帮您全面分析,建议委托处理

2020-08-01 10:25:51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1411条

具体说下给你专业的建议 可以联系我给你拿出解决方案

2020-08-01 10:23:48 回复
查看其他5位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被告经法庭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诉讼请求的,可以依法缺席判决。然而,被告对的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后,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能否视为“新证据”,实务界对此有不同的认识。有的人认为,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能否视为新证据,应当以是否履行了释明义务为前提。如果在送达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时,向被告送达了举证通知书,即使举证通知书中没有规定举证期限的,但举证通知书中已经载明不举证的法律后果,履行了释明义务,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被告放弃了其举证的权利。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不能视为是新的证据。如果在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没有向被告送达举证通知书,的释明义务没有履行,被告并不知晓不出庭举证的法律后果。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应当视为是新的证据。有的人认为,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能否视为新证据,应当以当事人是否约定了举证期限或者是否规定了举证期限为前提。因为《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有关新证据制度的规定是以举证期限规定为理论基石的。如果在送达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时,向被告送达了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中也规定了举证期限的,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被告放弃了其举证的权利。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不能视为是新的证据。如果在送达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时,向被告送达了举证通知书,但举证通知书中没有规定举证期限的,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因未规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可以随时提供证据。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应当视为是新的证据。上述观点是否正确,必须对当前举证通知书送达的情况及《证据规定》中有关新证据制度的规定加以剖析。现在我要说的是:一审结束后的新的证据的界定:在一审程序中在举证责任届满之前,当事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证据存在的,审结后发现的,二审可以作为新的证据使用;一审知道或应当知道证据存在,既没有收集提供,也没有申请法庭调取的,不能作为新的证据在二审中使用。道理就一句话:当事人放弃了举证权利,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二审中,一审曾经提出并说明无法提交的原因,二审认为原因的理由的正当的,并对此进行了质证,那么,也可以作为新的证据使用。二审中没有质证的不可以作为新证据使用。如果该证据是案件的最关键,那么可以依据审判监督程序由二审在院长提出再审或者上一级人民以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提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笔者将各级人民在司法实践当中对新证据的认定整理出来,供从事法律工作的同行参考。笔者最近在工作中和一位法官朋友探讨法学问题,谈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新证据,他说,在人民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认定新证据的:一.是在举证期限内虽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当事人知悉,掌握的证据。二.是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且有条件取得,因不了解其证据价值而未提出的证据,但已经予以释明的除外。三.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未能取得的证据。四.是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或举证,而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五.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准许延期,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违反客观事实的。但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明确排除在“客观原因”之外。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被告经法庭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诉讼请求的,可以依法缺席判决。然而,被告对的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后,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能否视为“新证据”,实务界对此有不同的认识。有的人认为,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能否视为新证据,应当以是否履行了释明义务为前提。如果在送达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时,向被告送达了举证通知书,即使举证通知书中没有规定举证期限的,但举证通知书中已经载明不举证的法律后果,履行了释明义务,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被告放弃了其举证的权利。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不能视为是新的证据。如果在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时,没有向被告送达举证通知书,的释明义务没有履行,被告并不知晓不出庭举证的法律后果。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应当视为是新的证据。有的人认为,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能否视为新证据,应当以当事人是否约定了举证期限或者是否规定了举证期限为前提。因为《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有关新证据制度的规定是以举证期限规定为理论基石的。如果在送达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时,向被告送达了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中也规定了举证期限的,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被告放弃了其举证的权利。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不能视为是新的证据。如果在送达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时,向被告送达了举证通知书,但举证通知书中没有规定举证期限的,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因未规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可以随时提供证据。缺席判决后,被告在二审期间提供的证据应当视为是新的证据。上述观点是否正确,必须对当前举证通知书送达的情况及《证据规定》中有关新证据制度的规定加以剖析。现在我要说的是:一审结束后的新的证据的界定:在一审程序中在举证责任届满之前,当事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证据存在的,审结后发现的,二审可以作为新的证据使用;一审知道或应当知道证据存在,既没有收集提供,也没有申请法庭调取的,不能作为新的证据在二审中使用。道理就一句话:当事人放弃了举证权利,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二审中,一审曾经提出并说明无法提交的原因,二审认为原因的理由的正当的,并对此进行了质证,那么,也可以作为新的证据使用。二审中没有质证的不可以作为新证据使用。如果该证据是案件的最关键,那么可以依据审判监督程序由二审在院长提出再审或者上一级人民以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提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笔者将各级人民在司法实践当中对新证据的认定整理出来,供从事法律工作的同行参考。笔者最近在工作中和一位法官朋友探讨法学问题,谈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新证据,他说,在人民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认定新证据的:一.是在举证期限内虽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当事人知悉,掌握的证据。二.是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且有条件取得,因不了解其证据价值而未提出的证据,但已经予以释明的除外。三.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未能取得的证据。四.是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或举证,而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五.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准许延期,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违反客观事实的。但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明确排除在“客观原因”之外。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二审后提起检察院上诉不执行法院判决会怎样

    专业解答二审裁定生效后,若当事人提出检察院抗诉并拒绝执行,需考虑上诉期限是否已过。若已过期,裁决生效。对方不履行时,权利人应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未申请,法院将不予受理。因此,及时申请强制执行至关重要。

    2024.07.29 1374阅读
  • 二审判决后不服多久可以提出再审

    专业解答二审判决生效后,通常六个月内可申请再审。条件包括:发现新证据推翻原判、原判决证据不足、非法篡改证据、主要证据未质证等。再审旨在纠正误判,遵循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核。当事人可向不同级别法院或检察院申诉。

    2024.05.08 6352阅读
  • 二审判决生效后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可以吗

    专业解答二审判决生效以后,如果还是在法定的期间以内,也就是说还在指导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的,6个月以内,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第3人撤销之诉的。但如果超过时间规定的话,那么就不能够再进行提起第3人撤销之诉了。

    2024.08.02 3959阅读
  • 二审判决后不服多久可以提出再审?

    专业解答二审判决后不服不管过多久一般都不可以提出再审,这是由于在《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范之中明确规定了民事纠纷案件适用的是二审终审制度。通常情形下,只有是当事人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才可以在既定的上诉期内上诉。

    2024.09.12 11367阅读
  • 刑事案件提请抗诉申请后二审判决可否延迟执行

    专业解答刑事案件在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后二审的判决也不可以延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无论是罪犯还是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提出了申诉,都不能够停止二审判决书的执行,若经过抗诉推翻了二审的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赔偿。

    2024.08.06 273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