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但是住进来几个月后,房东以要出售套房为由,退还我部分租金让我尽快搬家,现在租房不好找,我觉得房东已经侵害到了我的合法权益,我应该怎么根据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所在地。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中已作明确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
2020-07-31 15:58:1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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