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大同法律咨询 > 大同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朋友要卖房子, 请问房屋买卖计税面积是怎么样的?

朋友要卖房子, 请问房屋买卖计税面积是怎么样的?

汪** 山西-大同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7.30 09:47:47 418人阅读

朋友因为公司的资金的问题,导致现在朋友需要卖掉自己的房子来完善公司的资金链,现在朋友要签订合同进行过户了,所以请问一些有关于房屋买卖计税面积是怎么样的?

其他人都在看:
大同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大同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普通住宅:
1、营业税:购买未满2年(含2年)的房产对外出售营业税为房价的5.5%,满2年则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购买未满2年(含2年)的房产或非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1%或差价的20%,满2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非普通住宅:
1、营业税: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对外出售营业税为房价的5.5%,满5年则征差价的5.5%。
2、个人所得税:购买未满2年(含2年)的房产或非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2%或差价的20%,满2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注:普通住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总价低于245万元/套,内环与外环之间的总价低于14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总价低于98万元/套。

2020-07-30 09:56:47 回复
咨询我


一、一手房屋交易,主要是契税: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购买非普通住宅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二、二手房房屋交易。
1、契税,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积小于或者等于90平,缴纳二手房交易税费的契税为1%。房屋面积大于90平,首套房缴纳二手房交易税费的税率为1.5%,二套房交纳二手房交易税费契税为2%。
2、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的税率为5.6%,满2年可以免征二手房交易税费的增值税,满2年是指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从出证时间开始计算,到房屋出售时,时间满2年或超过2年。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计算公式如下:房屋的计税价÷(1+5%)×5.6%。
3、个人所得税一般征收房屋价款的1%,或者两次交易差额的20%。满五唯一的房子,免征个税。即该房屋为出售人的唯一住房,且不动产证满了五年,则可以免征个税。

2020-07-30 09:48:47 回复

第九条房地产行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开发的商品房进入销售(含预售)阶段的,根据预售许可证上标注的建筑面积确定可售面积,按土地面积除以预售许可证上标注的建筑面积,计算正确的土地分摊率,按月计算应纳土地使用税并进行预提。土地分摊率=土地面积÷可售面积(预售许可证上标注的可售面积)每月应缴土地使用税=当月初未售可售面积×土地分摊率×相应税率÷12本年应缴土地使用税=每月应缴税款之和地下车库在预售许可证上标注为可售回那你说不参与土地分割是什么意思就是买你的车库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了!正常应两证齐全,即房屋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证。追问:对,只有地上建筑物才参与土地分割有土地使用证,地下车库就没有,但税局有人说按他们规定只要预售证上属可售面积的都要分摊计缴土地使用税,我觉得不合理,就“可售面积”剔除了车库面积来计缴回其实你没有必要和他抠的,土地总面积已经确定,提出公共部分交税就好了。很简单的,无论如何缴税面积加总不会超过总征地面积。追问:按规定计算缴纳,如果地下车库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地面上的房产包括住宅和商铺全卖完了,就无需再缴交土地使用税,否则只要一天没卖掉地下车库就一天都要交土地使用税。回税务就是无理纠缠。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和精神,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面积误差处理有约定的,没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即多退少补。购房者因此要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且主张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的,可予支持。(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不要求解除,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在3%以内(含3%)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即购房者不付款即可取得所有权;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负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包括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负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