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爷因为长期患有慢性病,平时一直控制的比较好,但是就在前段时间姥爷因为突发脑溢血突然离世,现在留下一笔财产,我就想了解一下外孙能继承姥爷的遗产吗?
依照《继承法》第10条,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您问题所描述的,如果母亲仍在世的话,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是外公、姨妈、您母亲,您没有继承权;如果您母亲已去世的话,您可以代位继承本来应由您母亲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0-07-26 16:38:06 回复
外孙不可以继承姥爷的遗产。但如果外孙的母亲在姥爷去世前已去世,外孙可以代位继承其母亲应得的姥爷的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内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容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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